欢迎光临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网!
0513-81022802 登录 | 注册
欢迎光临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网!
0513-81022802 登录 | 注册
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制度库 责任制度 操作规程库 应急预案库 企业应急安全管理系统 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社区家庭安全咨询服务 政府安全应急监管服务 职业健康安全应急产品服务 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消防管理 教育培训 安全文化 事故案例 申请流程 管理体系 卫生监测 职业体检 教育培训 职业防护 事故案例 申请流程 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 设备检测 教育培训 事故案例 申请流程 专家风采 软件下载 安全培训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荣誉资质 大师征集
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制度库 责任制度 操作规程库 应急预案库 企业应急安全管理系统 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社区家庭安全咨询服务 政府安全应急监管服务 职业健康安全应急产品服务 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消防管理 教育培训 安全文化 事故案例 申请流程 管理体系 卫生监测 职业体检 教育培训 职业防护 事故案例 申请流程 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 设备检测 教育培训 事故案例 申请流程 专家风采 软件下载 安全培训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荣誉资质 大师征集
信息中心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应急委新闻 行业动态 行业培训 防灾减灾
首页 通知公告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返回]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国防减救办发〔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科学评估核定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24年3月16日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

南通市崇川区江景国际家园1幢110室
电话:0513-81022802
苏ICP备18070953号-2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167号
苏B2-20201164
Copyright 2021 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网 版权所有.
南通市崇川区江景国际家园1幢110室
电话:0513-81022802
苏ICP备18070953号-2
苏公网安备32060202001167号
苏B2-20201164
Copyright 2021 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网 版权所有.
骏聪培训
骏聪培训